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日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规划》包括前言和正文。前言介绍了《规划》的重要意义、基本情况、编制过程等内容。正文包括面临形势与战略意义、国土空间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与分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评估、资金需求与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机制等九章,每章若干节。还包括大量附图、附表以及相关9个专题研究成果等。 《规划》明确,规划范围为全省国土空间,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是2021-2025年,中远期目标是2026-2035年。 据介绍,《规划》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根据山西省的地形地理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以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为框架,分区进行了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复举措。 二是根据分区核定成果,规划了吕梁山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区、太行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修复区、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修复区、“七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区、河谷盆地生态修复区和黄河流域重点生态治理带,明确了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三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山西段生态安全屏障、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三大生态屏障,聚焦生态、农业、城镇、能矿四个空间的生态修复,统筹晋阳湖、盐湖、伍姓湖、漳泽湖、云竹湖的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流域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四是以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为指引,统筹部署了矿山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流/湖泊/湿地/泉域保护修复、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城镇建设、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八方面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并对修复资金进行了测算。 五是运用现代化监测监管手段,加强矿山、植被、土壤、水生态、水土保持、固碳等方面修复过程监测、效果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对生态保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态问题和潜在生态风险进行针对性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