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的 通告(五)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5日起,将我县6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恒星家园小区1号楼、3号楼 2.颐东小区1号楼、2号楼 3.阳光苑小区除西区1C号楼1单元以外其它单元 4.凤凰城小区19号楼,9号楼除1单元以外其它单元 5.龙泉镇上内村 6.百尺镇水台底村 我县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壶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