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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

2022-11-17 21:26:15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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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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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由市县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经费保障


此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调标所需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要求: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曹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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