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通由119打给110的“求情”电话引发网友热议。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私家车因避让消防车出警而造成的违规行为不仅应免于处罚,更应得到交警部门的点赞表扬。
私家车因避让消防车违规
暖心一幕收获大量点赞
四辆私家车缓慢地“闯红灯”“并线”到旁边车道,后方消防车快速通过……一段肇庆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这暖心的一幕。
无独有偶。今年6月底,北京大兴消防救援支队西红门中队鸣笛前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前方正在等待红灯的白色私家车第一时间进行避让,消防车疾驰而过,并鸣笛致谢。这一幕被路过的群众拍摄下来传到网络后,收获大量点赞。
7月,四川省遂宁市消防人员出警通过当地一处隧道时,近百辆私家车司机听到警笛后,纷纷向行车道两侧紧贴隧道墙壁挪车,腾出宝贵的救援通道。消防员拍下视频传上网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
近年来,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避让出警特种车辆的事情在全国普遍发生,不少网友在微博留言表示,近期看到发生在自己身边避让消防车、救护车的事情越来越多,主动自觉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正逐渐成为一种交通秩序常态。
主动避让有法可依
消防为私家车主作证
据广东肇庆相关部门介绍,事故处理完后,消防部门主动调取相关行车记录,向交警部门提供避让消防车证明材料,交警部门从数据库里及时查找相关信息予以删除。
给特种车辆让出生命通道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也有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担忧。记者发现,网友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复议审核过程繁琐,二是让道过程中容易发生剐蹭。
有人在网上留言认为,礼让本是好事,但扣分申诉过程繁琐、取证困难,有些地方还需要到窗口排队办理,既费时又费力。不少网友呼吁,交管部门在人工审核时应更加人性化,将因避让特种车辆造成的违规行为自动处理,或在处理后根据留存的车牌信息,主动告知车主,提升交通执法服务水平。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王小艳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强调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对手段的负面影响进行考量,进行价值判断。
北京大兴、广东肇庆等地交警部门已公开表示,因避让特种车辆而不得已违章的,交警部门会在录入交通违法信息时根据现场照片核查,对因避让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此外,肇庆交警表示私家车可自行在“肇庆交警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诉。
专家呼吁
根治“避让尴尬”还须建立长效机制
一位交警向记者坦言,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很多群众很乐意避让特种车辆,但因取消罚单手续繁琐、取证困难等重重顾虑,使得避让行为变得尴尬。
专家表示,“避让尴尬”在全国仍具有普遍性,此次事件引发热议的原因在于,主动避让、主动证明的行为唤醒了广大群众对文明社会的追求。这将有助于下一步各地区尝试建立“无忧避让”主动反馈机制。此外,道路交通法仅规定“其他车辆应当让行”,但如何让行则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可能导致私家车“不会让、让不好、让出事”。
肇庆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介绍,自2018年9月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肇庆电视台等平台点赞正确示范案例,曝光反面典型,扩大无忧避让的宣传效果,消除群众避让“尴尬”。北京交管部门也向社会公布私家车“闯红灯”避让消防车不计入系统的案例,以弘扬广大群众积极避让消防车。
然而,基层执法民警告诉记者,尽管一些车辆确实因避让出警特种车辆,获得了交通违法问题“免责”待遇,但这离建立相应的常态化机制还有很长距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栋介绍,私家车主并没有主观恶意,为配合消防人员履行职责而产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主动免于追究责任。这既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相一致,值得推广。文/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