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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沂源县鲁村镇:行政调解“四步法” 化解矛盾筑和谐

2018-12-12 11:39:23    来源:中国网科创    

今年来,沂源县鲁村镇认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基层调解工作实际,创新推行“周排查、月培训、季交流、半年评”行政调解“四步法”,以周、月、季度、半年为时间轴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政调解员培训、案卷评查交流、调解员评议、行政调解宣传等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用机制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

周排查,即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等一线人员的作用,重点针对脱贫攻坚、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行业领域,密切关注,及时排查、收集村内的矛盾纠纷隐患和问题苗头,能够化解的当场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上报给镇行政调解工作室。工作室依据纠纷涉事类型、问题性质,梳理归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化解责任人、调解员及调处化解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跟进介入,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月培训,即每月举办一次调解员培训班。调解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矛盾纠纷能否有效化解,更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力维护。为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鲁村镇每月都邀请县镇调解专家、法律顾问、行业专业人才举办行政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农村常见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案卷制作和多数调解员的需求,努力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

季交流,即每季度组织一次案件交流会。由行政调解工作室从本季度调解的案件中选出部分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再由办理案件的调解员就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调解心得进行交流发言,重点就调解过程、经验技巧、案例点评等方面,结合各自实际工作进行讲述。通过这种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交流分析形式让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上付出的真诚和努力得到更多展示的机会,获得更多的认可,也让其他调解员更加直观地学习到新的调解方法、调解思路。

半年评,即每半年对调解员工作进行一次评议。由分管领导牵头,行政调解工作室、各责任区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调解员的平时成绩和群众口碑,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表彰。通过选树典型,激发全镇调解员的积极性,使全体调解员能够更加深入纠纷一线,更加深入排查预警,更加深入开展纠纷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同时,通过调解员评议宣传行政调解工作,增强行政调解公信力和影响力,使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候能够主动寻求并相信行政调解,营造“信法不信访”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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