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4”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2月4日上午,淄博市法制办积极开展参与2018年“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宪法宣传日”活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今年全面学习的基础上,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活动现场以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结合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发放便民宣传页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市法制办党员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淄博市民文明手册》、《淄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共发放宣传册100余本,宣传页8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政府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得到广泛宣传,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