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小煤矿破坏的地质环境恢复了没有
在四川省广元市天晟煤业尾矿综合利用现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张贴在公告栏处,10余台挖掘机正在日夜作业。近日,现场施工负责人宋中友告诉记者:“通过数月治理,被小煤矿破坏的地质环境已经恢复很多,最大程度消除了洪水安全隐患。提心吊胆的汛期过去了,目前我们正加快进度,按检察建议按质按量完成恢复治理。”
今年4月初,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发现,前几年当地按国家政策关闭了大量小煤矿,但关闭的煤矿却没有对破坏的地质环境依法恢复治理到位,且部分煤矿存在无序采挖煤矸石、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这是利州区煤矿行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经查,目前辖区内还有5家煤矿、12家非煤矿企业均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边开发边治理”,480亩煤矸石堆放区亟须进行环境治理恢复。
该院及时开展类案监督,督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5月初,在充分研究并经上级院批准后,利州区检察院陆续向国土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份,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并向区安监局、林业局、荣山镇及杨家岩街道办事处发出4份检察建议。
“我们也有苦衷啊!利州区辖区内煤矿企业较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存在很大问题,单靠国土部门一家,治理难度较大。检察机关的监督,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更是一份有力支撑。”该区国土分局负责人坦承。
11份检察建议发出后,为保证监督刚性,利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绍连先后向该区区委作了口头和书面报告。随即,利州区委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的重要性进行全面解析,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逐一梳理,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随后,利州区国土分局全面展开治理工作。一煤矿负责人说:“煤矸石有继续开发的价值,但企业必须在恢复地质环境的同时加以科学利用。作为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我们将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这也是利人利己的一项工程。”(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张坤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