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朱江)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自2019年12月25日12时起,北京市将在全市路网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除省界收费站进京入口)车道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发放复合通行卡(简称:CPC卡),不再发放纸质通行券。届时,车主在出口车道继续沿用现有收费模式进行收费,CPC卡将在出口车道收回。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CPC卡具备车辆入口信息、路径信息和计费信息等读写功能,不但能够识别车辆进、出收费站信息,还可以精确记录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0时,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统一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此时间点以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照分段计(收)费模式收费和业务处理。届时,CPC卡将替代现有纸质通行券,作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记录车辆通行信息的凭证,在收费站入口车道发放给车辆、出口车道收回,可重复使用;ETC客车可通行所有类型车道,实现省界不停车通行,ETC货车入口只能通行人工/ETC车道进行称重检测,出口可通行所有车道。
若车户遗失CPC卡,系统会根据车牌号等车辆信息查询车辆行驶路径计算通行费。如查询失败,客户可提供入口信息,按此信息先行收费并纳入后期核查范围;如客户拒绝提供入口信息则按全网最远端收费。CPC卡丢失或确定属于人为损坏的,客户需缴纳工本费40元,收费单位须开具收据,客户可根据收据上的联系电话沟通发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