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启动了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专项行动,副驾驶和后座乘客不系安全带都将面临50元罚款。
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黄先生及工友乘坐的面包车行驶到西安绕城高速六村堡收费站附近时,因爆胎车子倾斜翻滚失控,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交警确认,死者系车内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身亡。
为吸取惨痛教训,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昨日上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再次在未央南收费站进行检查,“安全带有点紧”“车速很慢应该没事”“路程很短就没系”……针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给出的各种理由,民警逐一进行批评、教育,并重申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当天上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共检查过往车辆100余辆,共查处约300例不系安全带的乘客,其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约210例。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发生时,安全带可以起到极大的保护作用。所以无论前后排、无论车程长短、无论车速慢快,请大家正确系好安全带,为生命多一道保障。随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驾驶人及乘坐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促进交通文明习惯的养成,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冯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