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药费共6054.60元,但我只掏了504.6元。”日前,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珉城社区安置点,贫困户谢天和高兴地说,“我老婆住院时没掏钱,出院时只交报销后剩下的一小部分,这要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的实惠。”
黔西南州严格按照国家、贵州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政策和标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同时,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有地方、有医生看病,看得起病,不因大病重病返贫致贫。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该州坚持“五个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员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资助政策,确保资助范围和标准达到政策规定要求。三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四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措施。五是全面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
同时,黔西南遵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愿原则,按户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服务协议,做好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和履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做好重点人群的精准管理服务,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和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规范服务;切实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