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马瑾倩)近日,北京市民政局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记者获悉,明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电脑线上办理,也可以到全市任一街道(乡镇)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时间由每月10日前调整为每月月底前。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护理补贴新申请流程调整。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此次新政策在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调整公示及复核程序、优化审批环节等方面做了许多调整。如办理时限方面,除对需进行核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他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可线上申请,取消户籍地限制
原政策规定,申请两项补贴时由残疾人或监护(代理)人亲自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此次新政策增加线上办理,并实现全城通办。
线上办理是指,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网上办事栏目或官方微信掌上服务栏目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信息由平台自动分配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
全城通办是指,申请人可以就近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任一街道(乡镇)业务窗口输入本人身份信息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非本人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的,由平台自动分配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
申请只需身份证,两类人需提交授权书
原政策要求申请时需提供近10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政策下,残疾人在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时只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不留存复印件,只拍照留档。办理材料以网上电子档案为准。
此外,两类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需另行提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一类是,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另一类是,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
可线上复核,三种情况无需提交材料
原政策要求每年1月份和7月份对两项补贴进行复核。复核时残疾人需要像新申请时一样提交相关材料。
新政策取消了社区(村)公示环节和《领取证》,将每年两次复核,调整为残疾人主动申请复核和业务平台自动预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主动申请复核是指,残疾人的个人稳定性收入或学生身份变化时,申请人在补贴条件发生变化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在线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到全市任一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复核。
平台自动预警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街道(乡镇)职能部门确认后会直接调整。具体包括三种情况: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低保标准、养老金基数根据政策进行调整;残疾人死亡或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等情形。
因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补贴资金的增加、减少或停发的,街道(乡镇)将向申请人发送变更信息。
全市任一街道业务窗口可申请户籍迁移
原政策规定,户籍迁移时需申请人到街道(乡镇)窗口单位申请并通过区民政局办理转移手续。
据新政策,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的,可以实现全市通办,不再逐级审批。
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网上办事栏目或官方微信掌上服务栏目申请变更,也可以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任一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
原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职能部门收到提交的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迁移意见;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职能部门自收到迁移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地从办理转移手续的次月起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转入地从转出地停发之月起发放,平台会自动将迁移信息推送到申请人预留的手机上。
两项补贴申请流程调整
申请程序
原政策:申请两项补贴时由残疾人或监护(代理)人亲自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新政策:增加线上办理,并实现全城通办。
申请材料
原政策:要求申请时需提供近10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新政策:残疾人在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时只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不留存复印件,只拍照留档。
复核程序
原政策:要求每年1月份和7月份对两项补贴进行复核。复核时残疾人需要像新申请时一样提交相关材料。
新政策:取消社区(村)公示环节和《领取证》,将每年两次复核,调整为残疾人主动申请复核和业务平台自动预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户籍迁移
原政策:户籍迁移时需申请人到街道(乡镇)窗口单位申请并通过区民政局办理转移手续。
新政策: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的,可以实现全市通办,不再逐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