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武汉东湖实行严格分区保护

2019-06-24 08:56:54    来源:人民网    

本报武汉6月23日电  (记者范昊天)近日新修订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东湖水域范围内,明确禁止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并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全覆盖;禁止建设除改善修复水环境、生态保护、道路交通、景观等公共设施之外的建(构)筑物;禁止经营性养殖,禁止放养、种植对水体质量、水域生态环境有害的水生动植物。

东湖是我国最大的城中湖之一。目前,东湖近50%水域达到Ⅱ类水质,达到40多年来最好水平。

此次修订的条例,对东湖风景区实行更加严格的分级分区保护,磨山六峰等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索道、缆车、酒店等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设施或者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擅自采挖、砍伐林木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水生动植物,不得在风景区内违法审批、违法建设村(居)民住宅。

《 人民日报 》( 2019年06月24日 14 版)

[责任编辑:查孟茹]
呵护地球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电话:010-63607677  邮箱:huaxunzx@163.com

备案号:京ICP备17046357号-1

Copyright© 2016 Huaxu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