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9月4日电 (记者 杨文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2015年到2017年三年间,云南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47.97%增长至62.83%,实现了连续增长。
报告显示,2017年云南行政案件数量基本稳定,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原告撤诉率呈现“双上升”的特点。2017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38%,比上年增加6.97个百分点;撤诉率为22.19%,比上年增加5.29个百分点。
此外,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年增长。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建立庭前联络机制、要求对不出庭情况提前作出说明、定期向人大或政府法制部门通报出庭应诉情况等方式,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比例。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47.97%、48.54%、62.83%。
但是,行政机关仍然存在应诉准备工作不足、应诉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一是不按照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举证,导致庭审时极为被动。二是不重视举证、质证。个别应诉人员在庭审中未能提交全部证据,对已经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质证时不出示、不携带原件等。三是举证不充分,遗漏必要证据。因为行政机关法制部门人员有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增加了败诉风险;仍有个别行政机关对应诉工作不够重视,有的仅委派律师出庭应诉,使得行政机关本身较难从庭审中了解自身执法应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无法实现行政诉讼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目的。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05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