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江苏响水县“3·21”爆炸事故已造成78人遇难。28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监测数据显示,27日10时,事故点下风向1公里出现苯超标现象,据现场专家分析,主要是由于事故现场作业导致前期被埋污染物重新暴露,持续挥发造成下风向超标。
刘友宾说,目前在响水化工园区,正统筹协调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处置力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这包括加强监测,全面掌握特征污染物和污染范围等,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指导和支持封堵园区河道,严防污染水体进入灌河。对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和新农河三条入灌河渠进行封堵,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在园区内形成约3.5平方公里的封闭圈,防止污染废水向南部河网扩散。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除大气外,事故点下风向2公里和3.5公里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地表水方面,新丰河、新农河闸外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新民河水26日起处置达标后外排,外排水质持续达标。灌河入海口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3月26日—27日赴江苏省响水县爆炸事故现场,并强调继续加强现场环境监测,为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排查摸清事故现场的污染物情况,做到“心中有底”,分类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长时间下大雨等情况下受污染的废水都不外溢。
据悉,生态环境部正在加快推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立法,研究规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报告、化学物质赋存情况调查监测、优先控制化学物质名录、严格限制和禁止化学物质名录等主要制度;开展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将22种化学品纳入优先控制管理,并通过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实行限制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等措施,推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颁布100多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上百项化学污染物控制。(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