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当我阅读完这段文字后,内心总在思索着这样一个话题——要想彻底铲除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必须科学、合理地使用好纪检监察这把利刃。至于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好纪检监察这把利刃,我认为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亮明基层领导干部不可逾越的纪检红线。老百姓与基层领导干部打交道,似乎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细小问题,有些问题在有些领导干部面前简直就不是什么问题。导致这样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是我们的基层组织及其当事人对于问题的性质不明,另一方面是当事人故意弱化问题的严重性,给自己找一个所谓的理由。为此,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给出明确的纪律红线,让他们内心明白一旦踩上这根红线,就会触及到他们生存的根基。
二是明确规定老百姓身边的哪些事情是不可触动的。各级各类纪检监察组织应该进一步明确规定,用文字性的东西告诫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只要你参与了什么样的活动,只要你有了什么样的行为,就是违反纪检监察管理,就要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处理。只要有了这样细化性规定的约束,老百姓身边的领导干部们绝对会约束自己的手脚,基层的老百姓在办理任何事情的时候也会规范自己的行为,尽量不去给办事人员增添有意或无意的麻烦。
三是充分利用好社会舆论导向。社会舆论对于一种行为或一个人的约束,既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甚至在有些时候具有极强的社会效力。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科学合理地使用好社会舆论导向,培植一种良好地社会氛围。
总之,治理老百姓身边的微腐败,需要纪检监察组织从多角度入手,在明确的警示中培植良好地社会土壤。(梅花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