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检察机关统一“套路贷”执法标准
本报上海6月20日电 记者余东明实习生张若琂 向“套路贷”团伙借款3万元,最后却把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搭了进去,这样看似离谱的案子,很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今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18年以来“套路贷”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发布了几起“套路贷”典型案例。
2016年,夏某向贷款中介王某借款3万元,后因无力归还钱款,又被介绍至他人处以虚高借条和银行流水不断后账平前账,最终债务被翻至75万元。王某多次讨债无果,还怂恿夏某称“父母总会替你还的”,最终,夏某向该中介公司抵押了房产。在经过几轮催债后,夏某及父母迫于还债压力,不得已将自己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以400万元低价出售,卖房的多余钱款又被其他贷款中介、非正规房屋中介等伺机瓜分,自家实际到手的钱款寥寥无几。
这起“套路贷”案件,目前在虹口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晓丽说,该院在打击“套路贷”方面也形成了一套有力措施。2018年以来在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带领下,针对“套路贷”新型犯罪进行研究,统一了执法标准。
虹口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依法打击稳、准、狠;此外,为深挖“套路贷”案件背后的线索,办案检察官加强讯问与线索排查,坚持破网打伞“一案三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