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3月22日电(杨黎 通讯员:交通)今日,华讯网从常州交通部门网站注意到,为严厉打击利用取土(坑)、矿山宕口、其他复垦地块等从事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倾倒、堆放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隐患,根据江苏省、常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出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交通工程项目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排査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对象
(一)交通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取土场(坑);
(二)因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其他复垦地块。
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2015年以来各类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的点位信息,对涉及投诉举报的应溯及以往。已回填和复垦的,要排查回填时间、回填物种类、性质、来源、数量等信息;尚未回填和复垦的,要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
整治要求
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点位,要根据填埋物种类、性质,逐一科学制定开挖和处置方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整治过程要加强开挖、转运、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现场管理,对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和受污染土壤要做好台帐和交接记录,落实规范安全处置去向,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问题排查阶段。3月25日前,各建设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列出所有点位清单、问题点位清单,并对存在问题点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3月26日前将《江苏省取土场(坑)、矿山宕口和其他复垦地块存量点位(含问题点位)排查整治项目推进表》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整治实施阶段。11月15日前,根据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整治要求。
(三)总结阶段。11月25日前,各单位将排查整治、违法行为查处、长效机制建立和责任追究等情况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要迅速制定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排查整治联络员制度,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联络人。(3月26日前,各单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二)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各单位对调查发现利用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非法倾倒、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速查处整治,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责任不落实、瞒报虚报、弄虚作假、排查不彻底、整改进度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及时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通过加强取土场(坑)及其他复垦地块的日常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