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6月1日电(杨黎 通讯员:疾控宣 徐逸萍)今日,从常州市疾控中心传来消息,按照2023 年度常州市医保政策,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享受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具体标准
人员类别 | 起付标准(元) | 合规费用最高限额(元) | 基金支付比例 |
在职 | 600 | 9000 | 80% |
退休 | 400 | 10000 | 85%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 0 | 11000 | 90% |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具体标准
年度内累计合规医疗费用 | 基金支付比例 |
超过200元且在1500元以内的费用 | 50% |
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费用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