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1月25日电(杨黎 通讯员:卫计)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卫计委常卫医政〔2019〕16号文件注意到,为进一步规范该市医疗卫生机构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优化医院分娩镇痛的整体管理流程,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改善产妇分娩过程体验,公布了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希望通过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该市分娩镇痛技术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及流程,提高分娩镇痛的覆盖范围,普及镇痛条件下的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增强医疗服务舒适化程度,提高孕产妇就医满意度。2022年底,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常规开展分娩镇痛技术;建立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职业素养好的分娩镇痛专业技术队伍;分娩镇痛技术水平及开展量居全省前列,为有意愿接受分娩镇痛的产妇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高水平医疗服务。
《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常州市分娩镇痛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市级分娩镇痛试点专家组;开展本市试点医院遴选推荐、指导工作。
市级分娩镇痛试点专家组负责为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方案》规定了工作要求。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提高分娩镇痛技术质量安全水平。开展试点的医疗
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分娩镇痛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分娩镇痛服务团队,提高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和安全。开展分娩镇痛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省级分娩镇痛培训基地培训(全省首批省级分娩镇痛培训基地设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切实提高医护人员分娩镇痛的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同时,要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市卫计委将加强对本市分娩镇痛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利用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各试点医院分娩镇痛工作开展情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
(二) 提高分娩镇痛技术的知晓率和开展率。开展试点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宣教制度,采用孕妇学校授课、公众号宣传推广、发放宣教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普宣传。提高产妇和家属对产痛危害的认识,提高对分娩镇痛技术的知晓率和认可度,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同时,发挥试点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分娩镇痛理念,通过帮扶、协作等形式,推广分娩镇痛技术。鼓励未参与试点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条件成熟后开展分娩镇痛技术项目。
(三) 建立完善分娩镇痛常规开展配套政策。开展试点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分娩镇痛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在人员、设施设备及工资待遇上给予适当倾斜,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积极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分娩镇痛服务的重要性,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试点工作提供收费、医保报销等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分娩镇痛服务的长效机制。
《方案》的实施步骤为: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1月)
1.市卫计委制定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卫健委备案;
2.市卫计委组织遴选推荐市级试点医院,并将推荐试点医院报送省卫计委;
3.市卫计委组建市级分娩镇痛试点专家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2020年9月)
1.各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2.市卫计委组织对本市试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工作,专家工作组做好相应技术支持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
据了解,该委组织对该市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分娩镇痛。
备注:
常州市分娩镇痛试点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组长
袁 珮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主任医院
褚国强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主任医师
二、成员
叶文凤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沈 江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张登霞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邹志清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周顺娟 常州市中医医院 主任医师
许旭东 常州市中医医院 主任医师
王冬梅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苏 工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杨荣贵 溧阳市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王 瑛 溧阳市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袁 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范云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刘爱民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蒋 平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常州市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
1.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2.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 常州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