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多地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检出核酸阳性,问题出在哪儿?

2021-01-25 13:35:43    来源:科技日报    

华讯网1月25日电  (记者 过国忠 通讯员 张雪华 张运 蒋文嵘)  据无锡梁溪发布:1月21日,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监测中,发现一份进口车厘子(生产日期:2020.12.18)内表面核酸检测阳性。

另据《现代快报》消息:1月22日16时55分,苏州工业园区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检测中,发现某食品公司进口的1份“冷冻猪颈骨”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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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国内已有多地发现进口食品核酸检测阳性,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的压力与考验,也引起了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那么,进口食品为何成为疫情高风险点?食品或其包装表面的新冠病毒从何而来?我国在进口食品安全检测上又有哪些要求?下一步该如何进一步强化把控措施?消费购物中又该如何避免接触感染?1月23日,科技日报采访了相关专家。

食品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因素很多

“进口食品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重要的食品来源。当前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食品农产品进口市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检验检测学院安全食品专业学科带头人李颖超博士介绍,据海关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各类肉进口总量484.1万吨,水产品进口量626.5万吨,今年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我国进口肉类仍保持快速增长。

“食品特别是肉类、水产等生鲜冷冻制品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如果周围环境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或者从业人员本身就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者,都有被污染的可能。”国家食品药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扬州大学杨振泉教授说。
杨振泉介绍,一般来说,温度越低,病毒存活的时间越长。冷链造就的低温环境,为病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存活空间。而新冠肺炎病毒具有耐低温的特性,冷冻食品表面和冷库环境温度低,都适合病毒长期存活,如果在新冠疫情高发地或各个流通环节受到污染后,经过冷链运输,极易把病毒带到非疫区并引起疫情传播。

“如果食品加工、运输、流通、销售环境(空气、人员、生产器具等)中存在新冠病毒,食品就有可能因为交叉污染或二次污染而携带新冠病毒。” 杨振泉说,例如,在加工或运输、经销环节的人员感染了新冠病毒,那么病毒就可能通过器具的接触、甚至是呼吸过程中通过飞沫和气溶胶飘浮沉降在食品表面造成病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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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家看来,每日入关的进口冷链食品数量庞大,种类、批次繁多,受诸多因素制约,全部检测不容易做到。而病毒又无孔不入,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和食品本身,每个环节都有潜藏的风险,通过抽检也不可能发现所有病毒。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口食品及其冷链物流环节潜藏的安全风险。

检测呈阳性的样本并不代表一定具有传播活性

“目前经检测发现的食品或食品包装表面新冠病毒阳性样本均来自进口食品,尤其是冷链食品。这与目前国外新冠疫情依然严峻以及新冠病毒在低温条件可存活更久的特性密切相关。”李颖超说。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通过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PCR核酸检测技术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样本并不代表一定具有传播活性。”李颖超说,核酸片段的存在只能说明该样本污染了新冠病毒,而病毒是否具有生物活性,也就是传播性需要更进一步的微生物培养技术确认。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曾表示,目前还没有从食品表面阳性样品分离培养出活的病毒。
杨振泉告诉记者,现有研究和防控实践表明,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未发现通过摄入食物导致感染的情况。目前来看,各地都已经加大了排查、消毒、检测、筛查等管控手段。“暴露出来的问题货品,从整体货品占比来说比例较小,而且病毒核酸载量也较低,只要采取严格的检测、消毒等防护措施,不必对冷链食品敬而远之。况且,检出结果并不代表就一定具有传染性。”杨振泉说。
杨振泉认为,核酸阳性和病毒存活不是一个概念。物传人的前提是病毒具备传染性。病毒由蛋白质外壳和核酸长链构成,如果外壳被破坏,病毒就丧失了传染性,但核酸检测仍可出现阳性。

在李颖超看来,尽管不时有进口冷冻食品检测出新冠病毒,但从实际情况看,冷冻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概率极低。目前,完全暂停进口食品有因噎废食的倾向,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管才是根本,这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也是一次重大挑战和历练的机会。

我国已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预防制度

李颖超介绍,在2020年11月9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就向全国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专门对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对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流程封闭环节管控可追溯提出具体要求。”杨振泉说,根据方案,相关部门在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的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通过关口前移阻断病毒可能的传播链条,把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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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超告诉记者, 2020年12月初,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在线上排查、精准管控、现场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后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加强进口食品,尤其是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的监管,持续关注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高风险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近期进口食品出现的问题,海关总署已加强了源头管控,采取关口前移、开展远程视频检查、暂停产品进口等措施,进一步严格口岸检验检疫,全方位实施风险监测。对发现问题的相关企业,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了暂停其在华注册资格、暂停相关产品进口,对暂扣的货物实施退运销毁等处理措施,坚决拒绝带“毒”入关。

多措并举降低感染风险

记者了解到,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工作,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的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的感染风险。除此,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针对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物流重点环节,制定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经常与具有较高新冠病毒污染可能性的冷链产品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需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工作完成后需立即洗手消毒,并定期进行核酸筛查。”杨振泉说。
专家提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疫情期间首先要强化食品产业链所有环节的卫生消毒、封闭管理工作,要求进出口企业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条件,把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做细。其次检疫监管部门应加强检疫、加大抽检力度、改进检测方法,及时检测及时发布检测结果。总之,需要加强进口食品尤其是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和消毒,有效防范病毒通过国际物流传入国内。

消费者要做好自身防护

对于消费者来说,往往无法确定所购买食品是否带有病毒,该如何做好自身防护呢?杨振泉说,“消费者在选购、烹饪、食用等各个环节应遵守五个基本要求: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食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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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出如下具体的建议

消费者购买各种进口食品,特别是各类进口动物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市场和超市,并看其是否经过消毒、检测和检验,有无核酸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标志及相关消毒证明。

不购买来源信息不明的进口食品,如通过网购渠道买进生鲜产品,快递外包装经过消毒后才能拆封开箱和带入室内,并将包装物合理收集处理,坚决不能随意丢弃。
接触外包装及生鲜食品后,也要及时洗手,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鼻、眼等处,尽量降低风险。
在加工处理生肉、水产品等生鲜冷冻食物时,一定要认真清洗,清洗过程中要防止水花飞溅,必须将生、熟分开处理,包括使用的容器、案板、刀具等都要各备一套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在烹调加工结束后,对双手、台面、容器、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在烹制食物时,一定要烧熟煮透。
在清洗、加工处理、烹制食物的整个过程中,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等。
疫情期间,尽量不食用凉拌食物,不到活禽市场和宠物市场,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平时更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勤剪指甲、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来源:科技日报 文中图片来自广州日报和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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