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6月24日电(杨黎)今日,华讯网从常州教育部门公布的常教人〔2019〕30号文件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促进常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并制定实施办法。
一、鼓励方式
奖金助学,择优就业。
二、报考对象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自愿报考“211”工程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
3.相貌端庄,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四、试点名额与推荐程序
1.试点名额为10名,其中男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学科不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优先,其他学科按照岗位需求情况确定。高中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2.四所试点高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推荐质量,指导符合条件并愿意填报“211”工程高校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的考生填写志愿表。
3.本一批次录取后,学校指导已被“211”工程高校或重点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录取的考生,填写《常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表》一式三份。8月1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表》《常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汇总表》送交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urs@czedu.cn。
4.常州市教育局审核四所试点高中的推荐人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市教育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选拔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
五、就业办法
学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学生,由常州市教育局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录用(事业编制)。通过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方式安排就业。
六、有关说明
1.高考录取并经确认后,由市教育局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被录取者承诺本科毕业后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应不少于6年,未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并缴纳违约金。鼓励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本科毕业前不参加研究生考试,就业后可报考不脱产教育硕士或研究生。
3.本科学习期间,必须每学期考核合格,方能按就业办法考核安排就业。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奖学金资格及择优就业资格自动取消,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
4.本科学习期间,对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可享受2万元的助学金和2万元的奖学金。其中,助学金于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被录用后发放;奖学金于入职后按照在大学期间的综合成绩的获奖情况进行发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5000元,最高总计不超过2万元。
5.正常毕业,采用本实施办法的就业办法均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取消安排就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