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3月6日电(杨黎 通讯员:常农轩)今日,华讯网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信息获悉,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进一步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意见(2018-2022年)》文件精神,近期该市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商议,初步商定将对江苏农担公司在常州地区开展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所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补助。
这一政策的主要特点是“六个明确”。
一是明确补助原则。按照“市级统筹、科学管理、滚动安排、定向补助、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补助。
二是明确补助范围。补助业务范围限定常州地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业态。
三是明确补助对象。对常州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500万元之间(后期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同步调整)。对于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500万元额度享受保费补助。
四是明确补助方式。对常州地区发生的由江苏农担公司给予融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行低担保费率的基础上,再由市级财政负担50%,直接减半征收。
五是明确补助标准。对10-500万元的业务,担保期限为一年的,按现行1%的担保费率减半征收,由市级财政补助50%,执行0.5%的担保费率,相关部门推荐的重点支持项目按实际执行费率征收。其他期限的担保业务,按照一年期补助标准执行。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主体项目,在享受50%担保费减免的基础上再给予15%的减免:(1)列入常州市级百家示范农场、百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开放型农业名录中的农产品出口额超过百万美元的企业、在市级以上农村“双创”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奖的;(2)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含本地成员单位)、国家三星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合作社)称号的;(3)获得市级以上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以上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称号、市级以上巾帼建功标兵、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的。如省级或县(区)出台短期特殊政策(如新冠肺炎、非洲猪瘟等),则省市县(区)政策可以同时享受,但最高享受减免保费不得超过1%的费率。
六是明确核定与拨付要求。担保费补助资金纳入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当年担保费补助资金预算按照江苏农担公司在常州地区上一年度累计发生业务贷款担保额和担保费率补助标准计算确定,逐年滚动安排。每年1月底前省农担常州分公司向市财政等部门报送上年度常州地区担保业务的放款通知书、担保费用财政补助客户告知书和农业经营主体减免农业信贷担保保费申报补助明细表等资料,市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省农担常州分公司提供的材料,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复核,确定当年担保费补助额度,审核无误后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