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4月2日电(杨黎)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常政办发〔2019〕35号文件注意到,根据《关于常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批复》(苏财税〔2019〕14号)文件精神,该市公布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调整统一规定。
一、税额标准
(一)市区(含金坛、武进)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18元/平方米,二等14元/平方米,三等10元/平方米,四等8元/平方米,五等6元/平方米,六等4元/平方米,七等1.5元/平方米,其中1.5元/平方米为新增档次。
(二)溧阳市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等10元/平方米,二等8元/平方米,三等6元/平方米,四等2.5元/平方米,五等0.9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级范围划分
土地等级范围划分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综合了区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便于税务征管等因素,市区(含金坛、武进)和溧阳市土地等级范围划分方案详见附件。
三、上述各等级土地范围及税额的新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溧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