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上海将家庭自主戒毒指导职能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家庭自主戒毒制度建设亟待加强

2019-06-27 09:27:38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家庭自主戒毒制度建设亟待加强

俗话说,一朝吸毒,终身戒毒。

吸毒者一旦成瘾,就容易落入吸毒、戒毒,再吸毒、再戒毒的死循环。而欲打破这一死循环,就必须在社会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之间形成一个无缝隙的监管闭环,缺一不可。《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上海“家庭自主戒毒”现状进行了调查。

矛盾家庭失温

多年以后,金伟静再次走进上海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依然会想起老父亲拄着拐杖颤颤巍巍来看她的那个下午。隔着玻璃,父亲打开一层层包裹,里面的点心还冒着热气。父亲问她要不要吃,声音有些颤抖,“我年纪大了,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

父亲浑浊的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酥软的点心上,也一下一下敲击着金伟静的心。

如今,戒毒成功的金伟静已经成为持证上岗的禁毒专职社工。而之前,她也经历了反复吸毒、戒毒的死循环,一度如同行尸走肉,年迈的父母为了挽救她,曾将她送往偏远的山区进行隔离。2005年夏天,她因再次复吸被送进上海女子劳动教养所,也就是现在的上海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父亲被彻底击倒,脑梗发作进了医院。

“在女所的警官帮助下成功实现生理脱毒。出所后,禁毒社工陈慧也多次家访,向我的父母传授戒毒后续照管的专业知识,让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舒缓不少,父母对我的信任也逐渐增多。”金伟静说。

今年是她与毒品彻底告别的第13个年头,记者眼前的这位社工已完全看不出与正常人有何不同。她话语轻柔,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只是当回想起过往的苦痛时会微皱眉头。她说,家人的不抛弃、不放弃是自己获得重生的力量。

“后续照管的非强制性决定了它主要以服务为主而非管理,因此家庭的作用和亲情的力量显得尤为重要。”上海最大的禁毒社工组织——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理事厉济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家庭关系是一把双刃剑,这股力量运用得当可以明显提高戒毒成功率,有效防止复吸,反之也会成为诱导复吸的关键因素。

记者调查发现,吸毒家庭的关系大致分为三种:彻底决裂型、部分妥协型和管束顺从型。

彻底决裂型的家庭关系修复最为困难,吸毒者已经让家人彻底绝望,甚至被家人扫地出门。

部分妥协型家长往往认为,“只要你能戒断毒品,想做什么都可以……”这类家庭往往不缺金钱,却缺乏亲情和关爱。他们关系的修复主要在于观念改变和亲情培养。

管束顺从型的家庭就像金伟静家一样,有管束之心,却缺乏家庭自主戒毒的专业知识,尤其在重构家庭关系和提升相互信任方面亟需专业指导。

有专家认为:“治人病,先治家病;戒人毒,先戒家毒”。家庭关系的修复与引导是戒除毒瘾的关键环节。据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对戒断毒瘾3年以上的人员回访统计,有61%的服务对象是在亲情的感召和帮助下,激发戒毒信心,从而戒断毒瘾。

现状专业帮扶

顺着门牌指引七拐八拐,记者在偌大的写字楼里找到了上海某戒毒防复吸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负责人介绍,经过20年实践,中心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家庭自主戒毒”指导新模式,模式以自愿为前提,围绕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社会关系制定一整套解决问题的方案,指导家属全程参与治疗,让戒毒人员在开放的环境逐步实现生理康复、心理康复,直至回归家庭和社会。

采访当天,一位母亲带着刚从上海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出来一个多月的女儿前来复诊。去年12月,她从中心举办的讲座中了解到家庭自主戒毒模式,很受鼓舞。她当即联系指导中心,并在中心的指导下改变以往一味责怪的态度,写下第一封鼓励的信。没多久就收到女儿回信,并附上一张自制的热情洋溢的新年贺卡。而此前,面对母亲责备的信,女儿从未有过回信。

女儿出所后,这位母亲听取意见采取“冷处理”的方式,给予女儿充分信任,帮助女儿斩断毒友圈。

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心与上海、江苏等地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协议,定期入所开展家庭自主戒毒讲座,有半数病人是从戒毒所出来后继续跟踪治疗的,也有半数病人是通过家属之间口耳相传推荐隐性治疗的。“由家属监督治疗,不定期尿检抽查,3年戒断率达78%。”

据记者调查,上海将家庭自主戒毒的指导职能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过程中,具体由各镇街的禁毒社工来完成。

自2003年起,上海市就组建了国内首个社会专业工作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对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帮扶,多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上海市禁毒办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市共有禁毒社工1026名,在16个区、221个街镇均设立社工点,按照1:30比例配备,平均市区一个街道5至13名社工,郊区一个乡镇2至6名社工。

有专家称,在整个社会戒毒康复体系中,家庭自主戒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只有亲属才能真正从情感、时间、精力层面为吸毒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戒毒康复和医治看护,今后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力度,引导和指导更多吸毒者家属主动跟进,进一步拓展职能范畴和应用效能,力求推陈出新、提质提效。

方向无毒家庭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张昱从事社区戒毒研究多年。他告诉记者,自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戒毒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社区戒毒无疑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发挥着联结性与融和性的功能。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7.9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24.2万人次”。经过10多年建设,我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承接能力已经大幅度上升。

张昱认为,家庭在戒毒康复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但目前家庭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中的作用发挥并不充分。

“尽管在禁毒法颁布后,很多地方探索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戒毒康复‘家庭联盟’,但更多处于‘项目’形式,还没上升到家庭自主戒毒制度建设层面。”张昱说,进一步提升戒毒康复的成效,需要在制度上对家庭在戒毒康复中的地位、功能和角色予以明确,并构建相应的保障制度。就此而言,创建“无毒家庭”应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禁毒法在社区戒毒的制度设计中,特别将吸毒人员家庭的介入纳入进来,体现了吸毒人员家庭参与的重要性。《戒毒条例》也规定“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但在强制隔离戒毒后期照管,即社区康复制度方面,就缺少这样的设计与安排,没有将家庭的介入作为制度性安排。

厉济民向记者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如今社会公众仍将戒毒人员仅当成违法人员而没有视作特殊病人,不少家人迫于舆论压力也主动与之划清界限,家属冷落谴责、不管不问的态度极易使他们丧失戒毒康复的信心,进而将其再次推向毒友,走上复吸之路。”

因此,厉济民建议,禁毒宣传应积极呼吁和倡导社会各界对戒毒人员给予更多关爱和帮扶,树立“戒毒者也是病人”的理念,保障戒毒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戒毒康复帮扶的禁毒社会工作格局。(记者 余东明 实习生 张海燕)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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