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被告人于某某等6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山东省肥城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泰安市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审理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7至2018年,被告人于某某等63人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互相买卖户籍信息、开房信息、征信信息、机主信息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牟利,非法牟利40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等63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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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作出裁判。(作者:肥城市法院 王士民)